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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浚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9日 18:07 来源:浚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2日至12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浚县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31日,县委巡察组向浚县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是党组会议研究,明确责任分工。2025年1月4日,局党组书记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成立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专班推进。

二是及时动员部署,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梳理整改任务清单、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于1月10日召开县水利局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会议,明确具体责任领导和整改任务分工,压实责任。局党组书记主持会议并作了会议强调,县纪检监察派驻纪检组组长出席会议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强化监督。

三是强化工作机制,推进统筹调度。建立了“周报告、旬调度、月研判”巡察整改工作机制,推进立行立改和序时整改,进行台账式管理,确保能改尽改,尽早销号。

四是坚持以上率下,推进见实见效。整改以来,党组书记组织班子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5次,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提醒8次,通过年度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就巡察存在的自身问题进行认真剖析2次,制定了整改措施,带头推进据实高质高效整改。

五是抓住重点关键,推动举一反三。努力从上级巡察反馈问题和书记点评问题、权力行使、制度机制、两个责任等方面重点组织推动,推动了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网络舆情应急预案、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制度机制健全完善落实,在整改中举一反三,落实长效机制。

二、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巡视巡察审计整改责任扛得不牢,推动整改落实不够持续用力方面

1.“两个责任”未压实,整改工作缺乏连续性

整改情况:一是1月4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成立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工作专班。对巡视巡察、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分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实现整改责任不落空,落实措施不断档。二是纪检监察派驻纪检组列席会议并进行了指导,提出了整改建议和要求。

2.持续整改力度不够,个别问题边改边犯。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学习了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修订水利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强化执行。二是针对无审批手续列支12万元购买皮卡车问题。该问题2022年10月18日已经浚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入户,目前已入账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管理,整改到位。三是推进大型防汛物资规范移交统一管理。2021年购买的水陆两用挖掘机、LG50NCG型5吨装载机在巡察组反馈问题后,立即集中到水利局洪区管理仓库(节水服务中心)院内存放。经召开党组会研究,积极与县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粮食与物资储备局及县国资委沟通,因县公务舱无空位,继续放在水利局洪区仓库存放。

3.饮水安全问题整改不够深入,以巡促治效果欠佳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已与中州水务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城区集中供水特许经营合作初步协议,正式协议和农村供水委托运营协议正在论证,中州水务控股有限公司已成立浚县项目公司,做好接管浚县城乡供水工程准备。二是加快农村供水“四化”工程制水厂扩建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45%。三是持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通过电话问询和实地检查方式对水源、水质、管网、供水设施等进行排查,2025年已排查95个行政村73处供水站,发现并及时整改解决供水工程安全隐患3处。四是针对卫贤镇小宽河村村民反映村内原供水塔已经污染,不能使用,供水管网老化等问题,积极谋划争取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及移民扶持资金项目予以改造,正在做预算。

4.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力,持续推动整改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仍未组织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建设项目,继续督促办理,对督促无效且不具备缓征情形的,由县水利部门启动立案程序。9个建设项目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中,目前8个项目已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其中,7个项目已缴纳或依法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1个项目应缴未缴水土保持补偿费。另外1个项目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县水利部门已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依法查处。二是针对23家企业应缴未缴水土保持补偿费问题,已整改完成缴费15家。阳光馨苑一区项目自方案审批至今一直未开工建设,暂时不用缴费。剩余7个项目单位应缴未缴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政部财税〔2020〕58号)、《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水土保持补偿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目前,县水利部门已将核定的应缴水土保持补偿费信息移交税务局,税务局正在征收。

(二)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方针政策不够深入,履行治水兴水管水职责存在差距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到位。

(1)贯彻制定重要规划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编制了《浚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2025年3月份上报市水利部门审核,初稿已完成,待批复。二是根据发改部门计划安排,已启动编制《浚县“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2)推进农村供水“四化”建设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底,屯子镇、白寺镇水厂到所辖全部行政村配水管网建设全部完工。二是加快县城南水北调制水厂扩建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工程进度的45%,预计6月底主体工程完工,8月底完工通水调试运行,12月底前实现通上南水北调水。

(3)实施水资源计划管理未实现全覆盖。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县范围对涉及185家洗浴服务单位、330家洗车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二是已将洗浴行业、洗车行业正常营业单位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实现了全覆盖。其中洗浴行业已经填报2025年计划用水建议表68家,洗车行业已经填报2025年计划用水建议表90家,实现全覆盖。

2.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实。

(1)理论学习敷衍应付、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组会议上对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行了学习传达,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在党组会议上进行了学习强调。二是参照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性计划每月学习内容提醒,结合实际制定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每月学习内容,并按月提前通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进行自学,重点研讨人员做好研讨发言材料准备,共开展集中学习研讨4次,重点发言人结合个人工作思想实际交流发言12人次,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最后总结发言,提高了学习效果。

(2)意识形态研判、调研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和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开展意识形态风险隐患分析研判会1次,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二是2025年2月26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制定了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2024年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9篇。

(3)领导干部领学带学作用发挥欠佳。

整改情况一是1月23日,党组书记杜玉财对在2024年水利局党组1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中8次请假未参加集体学习的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对未参加学习的内容进行补学。二是要求2024年5月28日未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科级干部对未参加的集体学习内容进行补学。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在2月26日党组会议上进行了学习强调。四是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每季度对中心组成员参学等情况进行督促跟进,第一季度统计结果进行公布1次,参学率达到100%,推动了制度规范执行。

3.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到位。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规范情况,1月23日,党组书记杜玉财对相关具体责任人据实进行了谈话提醒批评。二是落实了“第一议题”专人负责制,提前预安排议题内容和重点研讨人员并预通知到位。三是在党组会议召开期间,由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对涉及个人发言内容不够清楚的事项及时与到会发言当事人对接沟通,做到记录准确完整。四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今年来,由分管副职每月查阅一次党组会议记录,已查阅4次,切实加强“第一议题”的学习监督。

(2)推动机构改革进展迟缓。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三定方案相关规定,已设置执法监督股和蓄滞洪区分洪堰(闸)管理股,并配备了相应工作人员,发挥职能作用。二是关于部分股室负责人混岗兼职问题,召开党组会研究,理清划分行政管理股室、事业单位股室岗位职责,其中农村水利水电股(水土保持股、科技与对外合作股)与南水北调管理股(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职能和人员已经分开,推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党履行执法职能存在偏差。

一是以罚代管,后续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原接受行政处罚后纳入管理的鹤壁市圣泓置业有限公司(古翠隐秀小区项目)、鹤壁市洺悦置业有限公司(紫辰苑小区项目)两单位,在巡察期间发现的使用自备井无证取水现象,组织工作人员对两家单位进行了二次封井,立行立改。二是加大监管力度。针对黎阳中学新校区、鸿途洗浴、融城鹤园小区无证取水问题,核实情况分类处置。其中黎阳中学新校区(新永基教育城)井原为灌溉井,公共用水接通后作为饮水备用井,巡察发现后,执法人员立即组织对该备用井进行了封井;经核查鸿途洗浴井属地源热泵用井,取水许可证正在办理中;融城鹤园小区井原为灌溉用井,取水许可证已经办理。三是针对执法卷宗不规范,普遍存在协办人未签字、复印件无审核人签字等问题。经进一步落实,在2021-2022年查处的22起行政案件和2023-2024年共查处33起行政处罚案件立卷10卷的基础上,新完成整改立卷9起;针对因疫情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案件卷宗形成闭环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已经依据相关纪律规定对当时主管业务负责人周某进行了政务警告处分。四是根据监管计划,对被处罚和免于处罚对象进行择机事后回访,了解事后依法开展水事活动巩固情况。已经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水法规宣传进企业活动1次,截至目前,未发现、未接到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举报和投诉问题。

5.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严。

(1)工程质量验收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要求对石桥水库闸房外墙和护栏进行了重新施工,于2025年3月20日开工,3月24日完工。二是工程完成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于2025年3月24日进行了验收,验收结果合格,并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案保存。

(2)质量和安全检查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4年10月被省水利厅稽查发现并通报的问题,落实了专门责任股室和具体人员负责,完成了立行立改。二是对于巡察期间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落实了相关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相应责任,立行立改,牵头单位加强督导跟踪问效。其中:浚县共渠胡庄闸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没有安全警示标志,施工桥面两边缺少安全防护装置,施工现场电表箱门未关问题已由水旱灾害防御股落实立行立改。卫溪街道水峪村游泳馆项目施工现场,电表箱门未关,箱门钥匙未拔,电缆沿地面明设未加防护措施等施工安全问题,已由移民股落实立行立改。三是建立监督长效机制。由工程规划计划与建设(监督)股牵头,联合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股、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测监督站等举一反三,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立行立改。四是对质量和安全检查人员开展教育培训等活动3次。2024年11月派员和市水利局组成团队参加了2024年河南省第一届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员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优秀组织奖”;2025年1月1日组织项目管理人员15人参加鹤壁市水利学会组织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专题培训1次;2025年3月22至23日,聘请省级质量和安全相关专家到我局进行项目质量安全建设专题培训1次。

(3)项目资料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经与河南瑞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沟通联系,依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其经营范围开展工作,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明,该企业资质证明不用提供。二是已要求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新出具最终结清申请表和最终结算证书,并加盖公章。三是核实工程款支付手续,据实进行了完善,对相关人员赵某进行了提醒。

(4)项目督导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3月14日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党组主要领导对项目推动不力涉及项目亲自组织研究下步措施,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移民股召开移民项目推进会议,进一步分析原因,制定推进措施。二是通过到项目实施地涉及村庄开展工作调研、干部群众思想工作座谈等,了解实情,推动克服困难,督导项目加快进度,及早完工。三是加强与县财政局、局财务股及时沟通,加大后扶项目资金的支付力度。四是积极与县自然资源局对接,上报盐土庄隔堤用地手续,争取及早开工建设。

6.水土保持监管滞后,工作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经排查梳理和督促推进市水利局通报22个图斑未整改销号问题,目前已编报水保方案17个。二是针对国家水利部、省水利厅交办我县应编未编水土保持方案图斑19个仍有17个项目未完成图斑销号问题,其中17个项目未完成图斑销号问题已完成12个。三是积极汇报争取县政府支持召开协调推进会议,推动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对经督促仍未配合组织编制水保方案的项目单位,已由县水利部门依法定程序启动立案程序。

7.河湖治理责任未压实,“四乱”问题反复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和开展基层河湖长履职专项整治行动。每月对卫河和共渠等主要河流实地排查1次,发现问题现场交办、限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下发交办单,列入年终考核。二是对巡察发现问题立行立改。(1)卫河杨庄桥南100米河沿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问题。通过交办和现场督导复核,卫溪办已于1月15日完成整改。(2)屯子镇赵庄村北500米共渠左岸镇区生活废水向共产主义渠排放问题。经与屯子镇对接,屯子镇污水处理厂当前处于试运营期,备案手续正在按程序办理;对镇区生活废水排放问题,经第三方水质监测指标显示达到排放标准,并提供了“河南恒信检测有限公司”水质检测报告。(3)共渠005乡道屯子至白寺段河沿废弃衣物成堆问题。通过交办和现场督导复核,浚州办已于1月15日整改完成。(4)河长制公示牌信息核对工作进展。已完成卫河河长制公示牌省级河长信息更新,石桥水库河库长公示牌镇级库长信息和柴湾桥东省级河长公示牌版面破损处已于2025年1月8日完成更新,杨庄桥省级河长公示牌被小广告覆盖问题已于2025年1月6日清理完成,浚大线与民丰沟交汇处西南角河边的“水深危险,请勿下水”损坏警示牌已于2025年1月6日进行了修整。

(三)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坚持严的基调、传导责任压力不够有力方面

1.落实“一岗双责”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1月23日,党组书记杜玉财对三年述廉内容未更新、未签署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落实台账,落实专人跟进提醒1次。三是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2024年度述职述学述廉报告亲自把关后上报,并提醒班子成员对今后未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职情况纳入述廉内容或述廉内容连年未更新的,当年不能评为优秀档次。

2.廉政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一是廉政风险排查不够深入。二是风险排查流于形式。三是未如实填报个人事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2025年度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廉政风险点排查,突出招投标、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进一步排查,排查结果分别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签字,在机关公示栏进行了公示。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对涉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备的进行了重点完善,保证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备情况在廉政档案中及时体现。三是通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组会议,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学习传达和强调要求,开展个人事项报备2人次。

3.派驻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在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时间对“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学习,要求各股室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由分管领导最迟提前2天向党组沟通报备,已开展“三重一大”事项报备14次,派驻纪检组列席会议14次。二是派驻纪检组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纪检监督建议1次,并进行相关落实监督。三是对以案促改开展不力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批评;局党组针对2021年以来水利局多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案例,制定了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动员会议,按程序进行了宣传发动、通报典型案例暨警示教育,于1月26日召开了以案促改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党员参会,参会党员结合相关案例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积极开展了整改。

4.文风不实、敷衍应付。

整改情况:一是由党组书记在党组会上对述职述廉述学报告意识形态内容雷同现象进一步提醒,要求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相关班子成员在2024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检讨。对在2023年3月12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发言稿”中出现“2023年4月14日演练”和2023年5月17-19日县领导专题辅导内容的个别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由党组书记对2024年度班子成员述职述学述廉报告内容进行把关后上报,并提醒今后意识形态内容连续年度雷同或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班子成员,年度不能评为优秀档次。三是安排专人对相关班子成员研讨发言材料收集内审4次,保证内容没有逻辑性错误。

5.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1)防汛物资管理不善。

整改情况:根据现有防汛物资库存及仓库规模情况,我局已制定完善了防汛物资管理制度,并整理盘点物资,经盘点目前库存冲锋舟1艘、移动式柴油发电机2台、电瓶充电器2台、救生圈62个、水泵6台、铁锨40把、浮桥100平方米、徐工220型水陆两用挖掘机1辆等,建立了登记台账,完善了防汛物资出入库手续。

(2)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差旅费报销问题及时核对了相关问题清单。对于2023年2月12号凭证支差旅费1106元、11月31号凭证支差旅费2610元无出差审批单,及时补充了相关手续;对2023年8月46号凭证支差旅费621元,出差时间8月13日,审批日期却为8月16日,及时进行了更正,做到了立行立改。

(3)报销凭证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时核对了相关问题清单,完善了相关手续。一是针对报销凭证不规范垃圾清运费3500元未附正式发票问题。该问题实际为2020年11月至2022年12月分两次结清的厕所清理费用,每月250元,由于金额较少,好几个月开付款凭证清算一次。现已整改,按临时工工资造表支出。二是针对资料费3000元、水管维修费1450元,未附明细清单问题。已补充完善相关明细,做到了立行立改。

(四)贯彻落实党建责任制不够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弱化边缘化方面

1.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1月26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2025年党建工作,制定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3月14日召开了单位党务工作暨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对2025年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台账,督促各支部细化了2025年工作安排,落实专人负责序时推进。四是推动落实分管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相关支部工作机制,有效督促两个党支部书记开展“为支部党员上党课”活动各1次。

2.党组织建设抓得不紧。

(1)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1月23日党组书记对两名科级干部“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教训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查问题各6条其中5条雷同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对节约用水服务中心支部2022年、2023年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内容雷同、涉嫌造假问题进行了提醒批评。二是1月26日组织党员学习了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规定。支部规范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提前报告局党组主题内容和计划制定等情况,会议材料报请了单位一把手审核。2025年1月落实了召集人,提前预通知参会党员参加年度组织生活会,保证参会党员人数,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了组织生活会,落实了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召开情况并按时上报。三是对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落实人员按时整理归档。

(2)主题党日活动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1月23日,党组书记对个别领导干部带头参与主题党日活动不积极不自觉现象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对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认真组织机关支部全体党员开展2025年主题党日活动4次,年度组织生活会1次,领导干部参会率百分之百。

(3)党费缴纳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书记将党费收缴作为支部工作的重要方面进行研究,对党费收缴工作亲自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对2021年以来机关支部及退休党员党费缴纳基数按照年度已调整到位,计算欠缴党费金额做到底子清。三是明确了机关支部和退休党员负责同志落实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2025年3月20日前已全部完成欠缴党费收缴工作。其中机关支部完成欠缴党费收缴7455.1元;退休党员完成欠缴党费收缴19678.82元。四是结合2025年党员干部工资调整情况,严格按照标准按月缴纳党费。

(4)流动党员缺乏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经对单位流动党员进一步排查,我单位共有机关党支部流动党员郭某一人。二是学习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对郭某送达规范参加组织活动的提醒书1次。三是积极协助办理了党员关系转出手续,2025年4月17日,党员郭某的党员关系经由机关支部转出。

(5)民主评议党员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有关受处分党员年度评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的相关答复意见。二是对2022年度党内处分期未满的党员,经机关支部委员会研究,撤销了其年度优秀党员评议结果。三是建立干部人事考核信息与支部共享机制,对202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征求了机关人事部门意见,严格审核,严格党员评议程序,确保了评议结果公正无误。

3.干部任用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的学习,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列入党组会、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了学习。二是严格执行我县干部任免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干部选拔程序,经党组研究后,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送干部备案手续,做细做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五)县委书记专题会点评问题(共4条)

1.水土保持监管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市局通报22个图斑未整改销号问题,积极争取县级领导支持召开相关协调会议,推动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对经督促仍未配合组织编制水保方案的项目单位,已由县水利部门依法定程序启动立案程序。

一是经排查梳理和督促推进市水利局通报22个图斑未整改销号问题,目前已编报审批水保方案17个。二积极汇报争取县政府召开协调推进会议,推动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对经督促仍未配合组织编制水保方案的项目单位,已由县水利部门依法定程序启动立案程序。

2.存在以罚代管问题。

整改情况:对原接受行政处罚后纳入管理的鹤壁市圣泓置业有限公司(古翠隐秀小区项目)、鹤壁市洺悦置业有限公司(紫辰苑小区项目)两单位,在巡察期间发现的使用自备井无证取水现象,组织工作人员对两家单位进行了二次封井,立行立改。

3.存在资产流失和安全责任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汛期购买的水陆两栖指挥车、水陆两栖大型挖掘机、装载机、叉车等大型设备,在巡察组反馈问题后,立即集中到水利局洪区管理仓库(节水服务中心院)存放。

4.防汛物资管理不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现有防汛物资库存及仓库规模情况,我局已制定完善了防汛物资管理制度,并清点底数,经盘点目前库存冲锋舟1艘、移动式柴油发电机2台、电瓶充电器2台、救生圈62个、水泵6台、铁锨40把、浮桥100平方米、徐工220型水陆两用挖掘机1辆等,建立了登记台账,完善了防汛物资出入库手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一抓到底,扛牢整改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一抓到底不放松,坚持巡察整改工作“周报告、旬调度、月研判”工作机制,涉及疑难复杂整改问题加强研究推动,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持续抓深抓实、严格按照既定目标聚力推进。

(二)紧盯重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对剩余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进行全面梳理,逐项分析未完成原因,完善更加具体、可操作的整改措施,建立重点整改任务台账,凝心聚力抓好持续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完善归档必要印证资料,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巩固整改成果,落实长效机制。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落实长效机制,对需进一步推进、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持续推进,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到位;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以上公开内容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92—6631618;电子邮箱xxsljbgs@163.com。

中共浚县水利局党组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