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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统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委、县政府: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浚县统计局认真坚持完善统计制度建设,增强统计执法力量,提升统计执法能力。现将一年来我局法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4年期间,我率领统计局党组成员和全体职工推动浚县法治建设道路,坚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一)加强规划安排,扛起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组成员法治建设重要职责。我作为统计局党政领导方向的带头人,深知领导带头作用和主要职责责任,今年以来,坚持每周最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1次全体会议,会议上听取讨论各项法治建设任务工作推进及任务落实情况,在法治建设重要任务上率领党组成员亲自部署、解决、督办、协调、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任务,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督、完善内部制度,将县统计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轨道,贯穿到统计工作各方面。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我局积极推动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各镇(街道)、县直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建立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防惩统计造假作假责任制、问责制,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违法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在年度绩效考评中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树立廉政廉洁的统计氛围;将统计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党组成员、领导干部职责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同时加强对不履行法治建设责任的党组成员、领导干部进行情况考评;强化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
(三)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及全体干部职工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每年学法不少于4次。坚持带头讲法治课,做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表率。我局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彻底落实《实施办法》,深刻带领全体人员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努力增强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通过每周定期召开我局党组会议、全体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重要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进行再学习、再深化,加强法治建设道路氛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对2024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学习。4月23日浚县县委党纪教育读书班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统计造假的内容,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切实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为谱写高质量富美浚县更加出彩绚丽篇章提供强劲动力。4月15日和4月22日,县统计局分别组织全体党员与全局人员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统计造假”部分和国家统计局2023年度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例,确保筑牢防惩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
(二)注重长效强化制度。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专项统计督察河南省统计局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市统计局印发的《鹤壁市统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专项统计督察河南省统计局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鹤统文〔2024〕1号),经局党组同意印发了浚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专项统计督察河南省统计局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浚统文〔2024〕2号文件,确保全县统计系统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落实到位。
(三)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创新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方式,推动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批示指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我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意见》等统计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筑牢全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二是县统计局分别与2024年4月、5月推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学习资料。2024年6月19日在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县委第一会议室参加统计相关电视电话会议。2024年11月13日在第19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新修正的《统计法》资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统计数据质量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健全防治统计造假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好发挥统计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服务保障作用。三是县统计局政策法规股专业同志于2024年5月8日在浚县县委党校对2024年春季学期乡科级干部进修班39人作了《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专题讲座,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切实巩固统计法进党校的长效机制。2024年11月19日县统计局又邀请鹤壁市统计局法规科负责人在县委党校,为浚县2024年秋季学期科级干部进修班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68名党员干部,开展了以《坚持依法依规治统 助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题的专题讲座。通过向党委政府领导学习班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等方式,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文件的贯彻落实。
(四)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要统计改革文件。利用每周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局务会议、业务培训会议,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我省《实施意见》《选编》等文件。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统计相关法律知识,全局干部职工利用每周例会时间系统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对指导和规范全体工作人员在统计工作中应如何依法统计、如何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依法统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五)在执法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已在组织人事部门申请报送公务员招录计划,力争补足人员,进一步改善执法环境,预防统计数据虚报、漏报、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推动统计局机关鼓励符合条件的统计人员积极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对于积极报名参与的人员给与评先评优激励,补足人员,充实执法力量。三是强化对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人员的培训力度,已经向上级统计部门递交增加统计执法证件的申请,本年度有4人在2024年6月26-29日参加了省局组织的封闭式统计执法资格培训和测试,并取得了良好成绩。
(六)及时做好行政执法证的换证工作。目前已有行政执法证6人。对在岗的行政执法人员严格纪律,严格治理,强化监督,从严治政。继续加强对执法证件的管理和使用,坚持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全面实施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明确了执法主体,规范了行政行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凡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必须具有合法依据,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范和程序。
三、存在的不足、原因和问题整改情况
我局法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形势的发展和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执法队伍配备不强,不能有效满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工作需要。我局虽然有6名行政执法证人员,但是从事统计执法工作还需要国家颁发的《统计执法资格证》持证人员还是空白期,由于县统计局原有1名统计执法证人员因工作调动,调离本单位,我县暂无国家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统计执法力量薄弱,客观上无法独立开展统计执法工作。现统计机关符合报考统计执法资格的人员中,既熟悉统计业务又掌握法律知识的人比较少,现有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岗位需要匹配度不高。另外上级统计机关对于报考国家统计执法证有严格的条件限制:1.必须是县级以上统计机构中公务员或参公编制身份,且拟从事统计执法工作。2.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法学专业或法规口需从事统计工作1年以上,非法学专业或法规口需从事统计工作三年以上。这个规定只是报考从事统计行政执法资格的门槛。因此,统计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很高,需要的是复合型人才。然而在现行的统计行政执法中,执法人员的培养,基本上依靠执法实践,依靠师傅传帮带。即使有一些执法培训,也只是泛泛地讲讲法规,很少有针对执法实践进行的执法技能的培训。问题落实情况: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我局鼓励符合条件的统计人员积极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对于积极报名参与的人员给予评先评优激励。2024年有5人申请提交2024年度统计执法证相关报名材料,其中4人通过审核并参加了省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证资格第一轮培训,3人参加了省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同时继续在组织人事部门公务员招录计划中侧重相关专业素质人才,力争补足人员,充实统计执法力量,力争进一步改善执法环境,预防统计数据虚报、漏报、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安排工作思路
(一)强化认识,提升统计法治站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统计法治对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作用,切实将抓好统计法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统计规定的重要举措。
(二)拓宽宣传渠道,增强法治观念。继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党委政府重要会议会前学法、党校必修科目,深入推进统计法律法规“七进”活动。加强对县统计系统领导干部、有关部门和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文件、报刊、电视台、网络等形式加大对统计违法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让所有基层统计人员和基层报表单位了解案件的发生经过、查处经过和处理情况,真正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增强统计监督机制,提高统计执法效能。依法设置或完善统计执法队伍,充实统计执法人员,配备必需的执法装备,保证执法办案经费落到实处,解决统计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其次要建立一支思想作风过硬,精通法律法规、业务技术精的执法队伍。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掌握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程序、步骤、方法及技巧,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大统计行政处罚力度,以此树立统计机构的威信,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尊严,坚决防止和纠正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浚县统计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