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民政局机构介绍

机构全称 浚县民政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街道)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居民地,跨乡镇(街道)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界线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行政边界纠纷。

(六)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查处殡葬设施建设、使用、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对公墓的管理、检查,指导公墓建设和发展的相关工作,负责经营性公墓建设的审核报批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 张艳
地址 浚县北关街与建设路交叉口北150米路东
办公时间 5月1日-9月30日:8:00-12:00,15:00-18:00;10月1日-4月30日:8:00-12:00,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 0392-6635626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社会组织管理股

(三)城乡救助股(浚县城乡救助体系办公室)

(四)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

(五)社会事务股

(六)养老服务股

(七)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事业单位

浚县社会福利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