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政办〔2024〕14号《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规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1日 11:29 来源: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浏览次数: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规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培育入库工作,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夯实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文件。

二、起草依据

1.《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规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浚政办〔2022〕17号)

2.国家统计局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2023年10月制定,现行有效)。

三、主要内容

本《通知》第一部分简述文件的总体要求以及制定文件的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详细阐述了“规上”企业的具体标准及申报流程,并对申报阶段的有关要求进行了说明。按照国家统计局“规上”企业申报要求,达到本行业“规上”标准的企业向县统计局申报,由县统计局现场核实并通过后,统一录入统计部门网上申报平台集中申报,经市、省、国家统计局逐级审批,由国家统计局根据终审结果确定其为一套表调查单位,完成入库流程。

入库标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建筑业资质(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

第三部分详细规定了各相关单位在“规上”企业培育入库中的职责分工。县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根据自身工作职责,配合县政府做好“规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

第四部分详细说明了在推进“规上”企业培育入库方面的工作机制及工作要求。通过建立“规上”企业培育入库管理定期调度机制、新升规纳统企业纳入“五位一体”等服务范围、坚持依法统计等要求和措施,确保“规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顺利实施。


解读机关:浚县统计局

联系电话:0392—6638309


链接:浚政办〔2024〕14号 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规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