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政办〔2022〕21号 《浚县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30日 09:37 来源: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浏览次数:

一、政策背景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2〕9号)、《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鹤政办〔2022〕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出台了《浚县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

二、决策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2〕9号)、《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鹤政办〔2022〕29号)、《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22—2024年)》、《鹤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鹤壁市科技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鹤科〔2020〕72号)、《鹤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鹤壁市科技贷款贴息实施细则的通知》(鹤科〔2020〕11号)、《鹤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促进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鹤人才〔2021〕5号)、《鹤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鹤聚才”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鹤人才〔2022〕3号)、《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千鹤展翅”行动计划的通知》(鹤政〔2020〕18号)、《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质量提升若干激励政策的通知》(鹤政〔2021〕17号)

三、出台目的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科技资源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释放新技术、新机遇、新业态的发展活力。

四、重要举措

《若干政策》共有六大类15条具体财政支持政策。主要包括:

(一)支持对接国家、省战略科技力量体系。一是对省实验室给予研发经费支持;二是对国家、省级公共科技研发平台分层次给予认定奖补;三是对于市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按照建设运行绩效情况给予奖补;四是聚焦世界前沿技术、“卡脖子”技术、应用型关键共性技术,对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二)支持产业创新发展。一是发挥投资基金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创业。二是充分落实企业研发财政补助政策,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三是对首次和连续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补,对整体迁入我县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补。

(三)支持科技开放合作。一是对“揭榜挂帅”项目、国家项目、科技惠民项目等给予资金支持,助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二是鼓励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单位给予资金支持;三是对先进技术成果并在浚转化、产业化的,按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一定后补助。

(四)支持打造一流人才政策体系。一是强化高层次人才政策支持,对“兴鹤英才”计划人选、团队给予资金奖励;二是从科研项目支持、住房优惠政策等方面,对我县高层次人才加大支持。三是对接高端人才资源,对新建的高层次人才平台给予奖补。

(五)支持双创载体平台高质量发展。支持打造“双创”专业化平台。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认定奖补,对市级以上创新服务载体根据绩效考评结果给予运行补助。

(六)支持构建一流创新生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组建高能级创新联合体,支持大型仪器设施购置共享。


解读机关:浚县工信局

联系电话:0392-5523187


链接:浚政办〔2022〕21号 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浚县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