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及省委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部署,浚县7个镇、4个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已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附件:浚县11个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