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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安全河南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F1001-0201-2011-00039] 浚政〔2011〕30号点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确保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1〕1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贯彻落实安全河南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实现经济社会安全发展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主线,以遏制、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重点,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为着力点,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 广泛开展安全河南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综合保障水平,确保各类事故逐年下降,到2020年,形成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
  二、创建目标
  ——到2011年底,全县20%的村镇达到安全和谐型村镇创建标准,15%规模以上企业达到安全发展型企业创建标准。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高危行业逐步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亿元生产总值死亡率低于0.1;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低于2.5;其他各项指标控制在市定标准以内,安全生产总体状况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到201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逐步把浚县建设成为安全保障水平一流、人民安居乐业、投资者安全放心的“安全区”、“放心区”。基本实现安全河南创建工作目标,各村、学校、企业达到省级安全创建标准;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有所下降,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根本控制,安全生产总体状况、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风险受控程度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到2020年,生产、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安全水平和职业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全县安全生产状况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创建安全发展型行业
  道路交通:深化平安畅通乡镇创建活动,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严格校车、旅游车辆、危险物品运输等特殊车辆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和企业安全准入制度,加快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动态监控步伐,推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范化,加快危险工序机械化改造和自动化监控进度,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合理规划布局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和化工经营市场,监督新建、扩建项目依法进园区建设,引导现有企业迁入园区。强化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和治理整顿,2015年年底前基本解决矿山企业规模小、管理乱、条件差等突出问题。加大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整治力度,促进烟花爆竹零售市场的合理布局,规范经营秩序。
  责任单位:安监局、供销社、商务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
  消防: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狠抓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工作,从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多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严格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消防安全监管。2012年年底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基本达到消防安全“三会三化”(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标示明细化、宣传常态化)建设标准。以强化野外用火管理为重点,着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扎实开展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
  责任单位:消防大队、林业局
  建筑施工: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公路等工程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勘察、设计、审批、建设、施工等环节的安全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推行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严防不合格建筑材料和设备进入施工工地,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杜绝重特大施工事故、质量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冶金、建材和机械制造:以防范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为重点,全面加强冶金建材、机械制造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设置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预警报警装置和安全标志。
  责任单位:安监局、工信局
  特种设备:加强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等特种设备整治,落实压力管道普查、检验和登记制度,建立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坚决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2015年年底前重点监控设备监管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质监局
  供电、民爆、通信、农机、水利、旅游、教育、供水、供气等行业(领域)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源头治本,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创建活动。
  (二)创建安全发展型企业
  严格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准入。应当依法进行安全生产可行性论证的建设项目,未经安全论证合格的不得批准立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未经安全专项检查验收合格的不得投产。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和试生产安全监管监察,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施工和超批复期限试生产等行为。
  责任单位:发改委、安监局
  严格安全生产条件认证许可。严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监察,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保持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对不再具备安全许可条件的必须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行政处罚措施。
  责任单位:公安局、安监局、国土局、工商局、供销社、工信局 住建局
  严格工艺技术安全论证和设备设施及作业安全检测。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必须依法进行安全论证,不能保证安全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列入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材料和设备设施必须及时淘汰。严格对矿用产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设施和易燃易爆、易中毒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测检验,对矿用产品、电工用品等可能影响从业人员或者居民安全的危险性设备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识管理和安全检测检验,未经安全检测检验合格不得进入市场或者投入使用,易燃易爆、易中毒作业场所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要求不得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安监局、质监局、消防大队 工信局 卫生局
  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安全生产条件。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年之内全部完成。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供销社、文物旅游局、工信局、质监局
  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在大中型企业推行安全标准体系认证,在小型企业实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监察,并将安全标准化与风险抵押金、保险费率、名优品牌评选、评先评优等挂钩,健全企业安全标准化激励机制,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达标活动。2015年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非煤矿山全部达到五级以上标准;冶金、机械企业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
  责任单位:安监局、工信局
  强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非煤矿山、冶炼、水泥制造、家具制造、化工、五金电镀、装饰材料加工、医药加工等涉及有毒有害作业的企业,要依法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登记、分析和危害程度分级,按要求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免费为从业人员发放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并严格执行岗前、岗中、离岗健康体检制度,切实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权益。2012年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分级;2015年年底前建立较为完善的职业安全健康检测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黎阳建管办、安监局、卫生局、工信局
  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考核机制。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开展企业安全信用评比,建立企业安全信用黑名单制度,通过媒体公布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并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和项目审批、招投标、信贷等方面予以制裁和限制。2011年年底前初步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2012年年底前完成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信用评定,2015年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安全信用评定。建立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档案,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除依法吊销个人安全资质证书外,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和范围内不得任职。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黎阳建管办、浚县粮食精深加工园区、安监局、工信局
  (三)创建安全和谐型村镇
  完善农村安全管理网络。将安全生产纳入村(居)民自治范畴,建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基层安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作用,将楼院公用设施安全检查、重点时段安全提示、家居安全教育纳入物业管理服务范围。行政村要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检查治理等日常活动,切实解决农村安全不设防问题。乡镇政府应当将乡镇安全生产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提高基层安全监管装备水平,2015年年底前乡镇安全监管站办公条件和监管执法装备等应当达到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房管中心
  做好村镇发展安全规划工作。新农村建设规划应当借鉴城市规划经验,把安全作为村镇建设发展重要前提,将生产、生活等功能区分开。合理布局农村液化气充装点、加油点,科学建设农村沼气工程,指导村民安全用气。小城镇建设应当同步建设消防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不得在矿山采空塌陷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区域建设居民区、重要设施和公众聚集场所;不得在村民居住区及其周边建设危险物品生产企业和储存场所。按照出行更便捷、更安全、更舒适的目标和要求,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完善农村客运交通网络。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住建局、国土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
  加强农村安全管理。将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向农村延伸,结合“三夏”、“三秋”深入开展安全进农村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农村安全文化建设,制定农村安全村规民约,推进开展安全文化大院、安全一条街建设活动。加强农村防火、用电、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用机械、集会等生产生活安全管理。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敬老院等公共场所隐患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级。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机局、教体局、卫生局、民政局、供电公司、房管中心
  深入开展安全村镇创建活动。建立完善农村安全标准体系,积极创建安全村镇。2012年年底前全县30%的行政村达到安全基本标准;2015年年底前80%的行政村达到安全基本标准。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黎阳建管办
  四、工作重点
  (一)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程
  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坚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完善隐患排查、专家参与、挂牌整改、跟踪督办的常态机制,根据重点时段,适时开展各类安全检查。按照行业类别、企业规模、管理水平、事故情况等确定重点排查对象,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公共重大隐患整改率达90%以上,较大隐患整改率达100%。  
  深化安全专项整治。非煤矿山:扎实推进矿山资源开发整合,提高准入标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狠抓“生产企业进园区、经营企业进市场、储存企业抓监控、使用单位管重点、运输环节推联动”等措施落实,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一是编制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确定化工园区,规划危险化学品储存专门区域,监督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二是治理完成安全防护距离不够和项目“未批先建”等突出问题。汛期前对城区加油加气站库、易燃易爆仓库、可能污染河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和会诊评估,开展危险化学品地下管网普查登记和风险评估。三是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管理,治理烟花爆竹非法、超量储存。道路交通: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同时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力度,深化平安畅通乡镇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创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等活动,严厉打击农用车非法载客、校车超员超载等行为。建筑施工:严格市场准入和资质资格审查,严查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等行为,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整顿建筑租赁市场,严防不合格建筑材料和设备进入施工工地。职业安全健康:进一步强化职业危害申报和普查摸底工作。切实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其中粉尘、高毒物品企业危害申报率达100%;粉尘、高毒物品企业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80%以上。此外,针对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消防、农业机械、旅游等行业安全整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深化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打击。进一步强化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打非”责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等生产经营活动,坚决遏制“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速)行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打非”专项行动成果。重点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非法经营幼儿园、学生托管机构、马路市场、农用机动车非法载人、校车超员超载、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建设工程层层分包、转包等行为。完善以行业主管部门为组长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措施。
  (二)实施企业本质安全提升工程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的实施意见,一是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民爆物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人、财、物等保障措施,自主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事故抢险等安全防范工作。二是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强化班组安全责任。开展“安康杯”竞赛等安全文化活动,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示范班组创建活动。三是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费用政策,加强对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改造资金投入。县、乡镇公共安全项目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年度安全专项资金同比增长10%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安全专项经费投入,保证建设目标如期实现。推进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责任保险,2011年年底前覆盖面达到100%。
  严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在市场准入中的规范作用,大力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使用,淘汰落后和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将安全生产标准化与风险抵押金、保险费率、名优品牌、评先评优等挂钩,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备案、统一公告、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计划,各行业分别在本行业内确定3家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程,有效推进安全发展型企业建设。
  严格安全绩效考核评价。探索建立企业安全诚信机制,健全安全诚信与法律法规结合的惩戒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开展企业安全信用评比,建立企业安全信用黑名单制度,通过媒体公布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并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和项目审批、招投标、信贷等方面予以制裁和限制,2011年年底前评选出6家安全诚信企业。
  (三)实施安全生产保障工程
  加大城乡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将安全作为城乡规划和建设的重要前置条件,合理规划县城功能分区,完善县城基础安全设施布局,同步建设城镇新区和产业集聚区、科技示范园区等公共安全设施,易燃易爆单元与居民区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老城区安全设施有计划地实施改造,保证基础安全设施完好有效。强化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乡规划和建设安全论证。着力做好中心城区、工业集聚区、小城镇和农村的安全评估工作。安监、住建、消防等部门开展一次县城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行动,严厉打击违章占压管道、违章开挖、野蛮施工、建设层层转包、分包等行为,严防事故发生。
  加大项目建设源头安全监管。应当依法进行安全生产可行性论证的建设项目,未经安全论证合格不得批准立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未经安全专项检查验收合格不得投产。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和试生产安全监管监察,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施工和超批复期限试生产等行为。
  加大科技应用推广。非煤矿山:必须实行中深孔爆破和分台阶开采技术;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储存装置全面完成自动化改造;机械制造企业:推广行车定位、冲压机防坠落装置;道路运输领域:推广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和联网联控,所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都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加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建设。以深化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建设为重点,成立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成立各自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形成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科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高危行业应急预案备案率达100%,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建立健全强对流、强降雨等恶劣天气预测预警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因极端天气引发安全事故。
  (四)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素质。2011年,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和“全民安全教育日”等活动。以宣传“安全河南创建”为主线,推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化。开展“安全生产科技周”、“应急预案演练周”、“安康杯”竞赛和安全河南创建示范点等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措施及先进典型和经验,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重大事故典型案例。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特色宣传活动,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识灾辨灾和逃生等自我防范能力。
  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各乡镇要对本辖区的企业负责人、村委会主任、学校校长轮训一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行业特点督促本系统企业开展公司、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四新”教育,年度职工岗位安全技能再教育率达90%以上。严格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任职能力和知识更新教育,年度“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率达100%,企业班组长培训率达100%。实施安全教育进课堂活动,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校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程,坚持每月至少为学生上一堂安全课。
  (五)实施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工程
  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委会作用,探索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企业安全诚信机制, 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按照县、乡镇、村、企业四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设要求,紧紧抓住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三项基础工作,切实抓好科技进步、落实责任和提高素质三个关键环节,切实把综合治理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落到实处。
  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作用。发挥各级安委会作用,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明确机构改革后各部门承担的安全职责,并制定严格的目标考核办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全县目标任务完成。各乡镇、各部门要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按照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结合的原则,真正做到监管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充分发挥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作用,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立即上报,逐级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照预案要求,组织抢险人员、装备、物资,科学实施抢救,确保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县安监局和乡镇安监站设置和人员配备,全面开展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2013年底前,县安监局要全面完成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2015年底前,乡镇安全监管站办公条件和监管执法装备等应当达到标准要求,探索建立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河南创建工作是全省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为创建安全河南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县政府将成立安全河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各乡镇、各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安全河南创建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制定本辖区、本行业(系统)实施方案,周密计划安排,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创建进度和实效。
  (二)注重创建保障。县、乡镇两级财政要加大对安全河南创建经费的保障力度,保证创建的顺利开展。要将安全生产装备、车辆、公共安全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管、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检测检验、科学技术推广、宣传教育培训等基层基础建设纳入财政预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投入力度,保证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三)坚持齐抓共建。安全河南创建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全社会共同承担的任务,安监、发改、公安、消防、交通、国土、工信、住建、农业、水利、文化、教育、林业、环保、旅游、质监、农机、气象、工商等部门,要紧紧围绕安全河南创建的目标要求,制定创建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创建进度,形成创建合力。开展安全农村、安全校园、平安农机、平安交通等基层安全达标活动。各乡镇要按照创建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各自的创建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乡镇、农村、学校、企业等的创建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延伸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河南创建目的、意义,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共同防范、同享和谐的浓厚氛围。
  (五)严格检查考核。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安全河南创建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范围,县委县政府要按照安全河南创建任务分解台账,健全完善考核体系,实行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做到月督查、季通报、半年考核,发挥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作用。县政府每年对安全河南创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各乡镇也要制定具体的安全河南创建奖惩实施细则。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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