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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中小学放暑假的通知
索引号:[F1020-0202-2008-00003] 浚教体〔2008〕52号点击次数:[]

浚教体〔2008〕52号


浚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全县中小学放暑假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暑期将至,为了便于各校安排暑假期间的工作,现将有关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小学、初中7月5日放假,普通高中7月12日放假,8月31日报到注册,9月1日正式上课。
     二、各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时间,结合本校实际,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要教育学生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遵守社会公德。要加强安全教育,尤其教育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广泛开展应急安全演练活动,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防范能力。同时,要教育学生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进入各种成年人娱乐场所及电子游戏厅、网吧。
     三、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安排好学生暑假期间的教育活动和文化课学习,保证学生过一个轻松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内部管理基本要求50条》(试行),科学合理地布置书面作业,不得随意加大学生的作业量。
     四、放假期间,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学生到校集体补课,不得将教育教学设施出租给私人或团体用于开办各种针对中小学生的收费补习班、培训班。严格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到民办教育机构以及校外的文化补课班、培训班兼职任课,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文化补课班。
     五、各校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业务能力,各位教师要在假期期间至少写出1周教案,全体教职工要提前1周报到,做好新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各校要在放假前对学校校舍、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尤其是对实验室的药品(特别是危险药品)加强管理,要利用假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设施进行维修。假期期间各校要严格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确保学校汛期及假期安全。
     七、放假期间不经教体局批准,各校一律不得组织教师、学生集体外出,不准随意调整或延长放假时间。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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