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文物旅游局
关于
进一步加强
干部职工
作风
建设的意见
(2008年6月18日)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为进一步加强改进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旅游工作再上新台阶,现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平安、和谐”工作主线,以建设服务型、效能型机关为目标,在抓工作落实、抓特色、抓实效上下功夫,使全体员工更好地履行职责,在工作上有创新,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改进,在人民群众对旅游工作的满意度上有新提高,为文物旅游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自身素质
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县委十届
四
次全会精神,引导全体员工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观,牢固树立办实事、讲实效、求实绩的政绩观,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通过学习教育,使全体员工认识到,开展作风建设,有利于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强化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
(二)强化制度建设和落实,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局中心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把法律约束和制度规范结合起来,通过不断改进,努力形成一套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推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达到科室之间、同志之间加强沟通配合,工作中多一分理解、少一点埋怨,多一份责任、少一点推诿,多一份业绩、少一点闲言的效果。要认真执行考勤、请假等规章制度,重点查处迟到、早退、脱岗、旷工、串岗等行为,严格请假手续,下大力气解决部分人员不在岗、不在位、不在状态的“三不在”现象。
全体员工在上班期间,中午不得
饮酒(领导安排的公务除外),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因酗酒在机关和各景点闹事者,每次按试岗1—6个月处理,并罚款100—1000元。办公室、纪检室检查与领导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加大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维护制度的严肃性。班子成员要模范执行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有事按规定请销假,并认真做好值班工作。
(三)强化责任追究,全面落实作风建设责任制
班子成员要自觉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既要抓分管工作出成绩,又要抓分管科室作风建设出成果,分管范围内作风建设出现突出问题,分管领导首先要负责。各科、室、馆、所是作风建设最基层的单位,也是与广大游客接触最多的地方。作风建设要从领导做起,从基层单位抓起。各基层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作风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作风建设负全面责任。基层单位在作风建设上出现问题,除了通报批评以外,还要严格追究基层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全体员工都是文物旅游局的形象代表,也是我局作风建设好坏的窗口。每个员工都要确立“个个都是投资环境、人人代表旅游形象”的理念,做到改进作风、从我做起,以自己的优质服务和良好形象,来赢得广大游客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