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农村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提出要求
近日,统计局为切实提高农村统计工作质量,从规范基础工作抓起,在全县范围内对加强农村统计基础建设提出五项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逐步建立健全规范的农村统计程序。做到农业报表源头数据完整、规范,统计台帐健全,农村住户调查帐本记录完整,样本定时轮换,乡镇统计员按规定下村入户进行培训,形成一套规范的乡镇统计工作流程,建立统计数据评估制度,对农村相关统计数据开展严格的数据质量评估,确保数出有据、程序规范、质量可靠。
二要完善制度,不断推进农村统计制度化。各乡镇必须按要求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数据管理制度、业务学习制度等统计相关工作制度,必须设立
1名以上专职统计员,统计工作人员要有明确的工作分工、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
三要加强管理,确保农村统计资料档案规范化。各乡镇要配备统计专用档案柜,按统计资料规范化管理要求整理统计档案,分专业、分年度设立统计专用档案盒,逐步建立电子档案。
四要注重培训,使农村统计人员能熟练掌握统计业务。各乡镇要帮助所属村委会配备与农村统计业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并确保每年对村级统计人员开展一次以上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