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各部门目录 >> 县房产管理中心 >> 规范性文件 >> 正文
关于加快“村改居”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F1400-0201-2010-00003] 浚房〔2010〕5号点击次数:[]

 

 

浚县房产管理中心

关于加快“村改居”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加快,特别是产业集聚区建设、新型农民社区建设、“城中村”改造的大力推进,我县城镇居民日益增多。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加快城镇化进程,“村改居”工作已势在必行。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村改居”的意义

“村改居”工作是城市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当前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推动城市规模扩张的重要途径,是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有效措施。实施“村改居”,有利于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推进我县城镇化进程;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改变我县城乡二元结构;有利于加强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升我县城市形象,从而最终实现我县发展大工业、建设大城市总体目标。

二、“村改居”后房产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一)落实好社区物业管理工作

1 、落实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物业管理新机制。首先,建立起职能部门相互联动的机制,架构起一套乡镇主管部门、街道居委会、社区三级推进社区物业管理格局。其次,解决社区相对薄弱的基础配套设施是“物管进社区”工作的首要难题,乡镇主管部门要先期投入一定数量资金,对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完善。第三,根据居民的需求及承受能力,把物业管理同社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以社区管辖范围为基础,界定物业服务区域;以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组建业主委员会;以物业服务企业或群众性物业服务组织为基础,开展物业服务活动。对具备实施物业管理条件的社区,由业主委员会选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服务;对不完全具备条件的小区,由社区居委会牵头组建物业服务队伍,落实以保洁、绿化、秩序维护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性服务。

2 、凡“村改居”社区符合成立物业公司条件的,我中心将大力支持,并适当放宽准入条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给予政策上的指导,并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人才培训和交流服务,以提高物业服务人员素质。如“村改居”社区聘请物业公司的,我中心将推荐优秀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业化的物业服务。

(二)落实好住房保障工作

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确保符合城市住房保障条件的“村改居”后的人员享受城市住房保障待遇。

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村改居”后的人员可享受廉租住房补贴或租、购廉租住房,使“村改居”人员充分享受和城乡居民相同的待遇,切实把他们纳入城市住房保障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村改居”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较大。各街道居委会、各股室要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和专项工作经费,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任务完成。

(二)加强协作,精心组织

各街道居委会、各股室要加强配合,积极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解决人员培训、房产办证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要在完善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完成“村改居”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浚县房产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0 7 23 日印发

主题词: 城乡建设   村改居   工作   意见

   (共印 20份)

关于本站   网站地图   联系站长   意见征集   网页举错
中国河南浚县政府门户网站    河南浚县人民政府主办
E-mail:xxwz0001@163.com
豫ICP备050103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