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各单位、门店、广大居民:
浚县是我们生活的家园,改善城区环境、树立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是我们共同心愿和责任。在过去的日子里,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给予了很大的理解、支持、参与、合作,至此,特向你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为创造整洁优美的浚县环境,树立浚县历史文化名城形象,促进经济发展和城市文明建设。确保《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在我县顺利落实,敬请你们遵守以下规定:
1、定期打扫卫生。所有单位、门店、居民应自觉遵守“门前三包”规定,经常清理小广告、“胡喷”,定期刷新护栏、围墙、门窗玻璃。
2、定时倾倒生活垃圾。夏季(4-9月份)晚8点后倾倒,冬季(10-3月份)晚6点后倾倒,严禁白天倾倒垃圾;建筑垃圾要申报城管局环卫所,实行统管统运有偿服务。
3、门店垃圾实行袋装化。各门店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杂物等垃圾要自觉装袋放置到垃圾箱(车)内,不准乱扔乱堆。
4、沿街经营蔬菜、瓜果、冰柜及一切流动滩位要自备垃圾篓(桶),待收滩时自觉将周围打扫干净,倒入垃圾点或清洁工垃圾车内,不准在街道上乱堆乱放(冰柜摊位必须随时将冰糕纸揭掉入篓)。
5、夜市经营者必须自备污水桶,垃圾篓,收摊时自觉保持周围整洁,污水倒入下水道内,垃圾倒入临近垃圾点。
6、请大家自觉遵守以上规定,营造一个适合大家工作和生活的新浚县。
“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让我们在浚县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齐心协力,同心同德,奋发图强,共建美好家园。
祝大家工作顺利 阖家欢乐 万事如意
浚县城市管理局
2008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