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求各学校利用黑板报、墙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规,营造浓厚的氛围。二是在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对贫困家庭初中在校寄宿生每人每天补助3元。三是与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与所辖学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凡辍学率超出规定范围的,取消其年终评先资格。目前,我县小学、初中在校生巩固率分别为100%、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