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减轻居民看病负担,从今年5月1日起,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最高额由4万元调整到6万元,同时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上浮5个百分点。这是记者日前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的。
据了解,调整后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最高额为6万元,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上浮5个百分点,即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销比例为7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经批准异地转诊报销比例为55%。今年5月1日(不含)前出院的,按老政策执行;5月1日(含)后出院的,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