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下午,我县召开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鹤壁市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了我县地税代征任务的通知,分配了县征管分局、中心税务所的代征任务,并且各代征单位分别和县地税局、县残联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县地税局局长白艳春强调了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出将代征任务纳入责任目标管理是为了更好地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责,更加有力地支持残疾人事业。他要求各代征单位,认真执行省政府第127号令,按照《鹤壁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做到和税收同征、同管、同查,确保完成代征任务。县残联理事长田希才表示,残联一定和地税加强联系,和代征单位密切配合,促进征收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