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力度,通过治安民调三级网级络、村情民意恳谈会、干部下访等形式,着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二是实施专人包案责任制,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求镇干部分包信访户,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对重点案件按类划分,实行班子成员对口包案,并组织专门人员集中力量处理重点疑难案件,及时解决信访户反映的问题,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而造成重大恶性越级上访案件的,严格追究包案人的责任。三是努力提高信访干部素质。组织信访干部学习《信访条例》、《土地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程序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四是深入基层办案。带着群众反映的问题,“下访”办案,认真听取信访户意见,走访群众。对能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对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公布解决时限,按期解决。五是对政策不清,情况不明的信访户,耐心细致的做其思想工作,并陪同他们到有关部门咨询政策,在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满足他们的要求,促其停访息诉,对长期无理取闹、缠访、闹访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打击,确保维护社会稳定。